因经济纠纷扣押他人财物
导读:
因经济纠纷扣押他人财物
因经济纠纷扣押他人财物
公安机关对民间纠纷案件,有义务从防范公共安全风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干预,以压抑频繁发生的不正当私力救济,只要存在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的可能性,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履行职责,不得以有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履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干预经济纠纷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不得借助公权力介入 处理经济纠纷案件本身,并未规定公安机关对有经济纠纷的非法扣车行为不得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存在经济纠纷不构成公安机关履行保护公民财产权这一法定职责的障碍,故其再审理由不予采纳。
因纠纷扣押别人财物犯法吗?
私自扣押他人财物轻则扰乱社会秩序 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重则严重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的行为显然具有违法性。
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罚款 拘留,但刑法中均没有相应的罪名规定,因此对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情节严重的也往往是以妨害民事诉讼予以拘留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强制措施决定权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 罚款。
扣押财物应当怎么处置
一是及时查清事实,在查封 扣押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并采取查封 扣押强制措施会涉及两个期限,一个是办案期限,一个是查封扣押期限。
二是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三是对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四是对于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所查封扣押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等应当解除查封 扣押的,应作出解除查封 扣押决定,立即退还财物。
因为债务纠纷扣押对方实物是否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第1条第三款规定:“行为人因婚恋 家庭 邻里 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 辱骂 恐吓他人或者损毁 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可以概括为“拒不改正型”寻衅滋事。也就是说,一些事出有因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这里包含了债务纠纷引起的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债务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特别是基于积怨,尽管由此导致的过度私力救济及侵权行为仍具有非法性,一般情况下不宜认定为具有寻衅动机。但是公安机关遇到此类警情必须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如果拒不改正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说明在有关部门批评制止后,行为人应当明知行为的非法性,再次实施不法行为,表明行为人存在藐视和挑战社会一般交往规则的意图,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寻衅动机。
综上所说,债务纠纷引发的强行扣押他人车辆行为本身已经超出了经济纠纷的范畴,虽然一般不直接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但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如果经有关部门包括公安机关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强行扣押他人车辆拒不归还,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按照寻衅滋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因民间的经济纠纷,能否直接拿走对方的财产
因纠纷扣押别人财物犯法吗
私自扣押他人财物轻则扰乱社会秩序 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重则严重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的行为显然具有违法性。
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罚款 拘留,但刑法中均没有相应的罪名规定,因此对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情节严重的也往往是以妨害民事诉讼予以拘留 罚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强制措施决定权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