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自愿转账算诈骗吗
导读:
网恋自愿转账算诈骗吗:网恋诈骗3000元及以上,则已构成诈骗罪,经报警是会给予立案调查的
网恋被骗多少钱能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
“网恋”有风险,感情需谨慎。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许多人可能会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因他人的欺骗,坠入“婚恋”陷阱,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谨记:与金钱过度挂钩的那不是爱情。在没有深入、准确了解对方之前,面对对方的无理甚至违法要求,应多留心眼、学会拒绝,保护自己。
很多网友在网上建立恋爱关系后,几乎不语音视频,甚至也没有见过面,就只是单纯的文字聊天。在网恋期间,对方多次以各种理由和方式骗取钱财后,就彻底消失。当被诈骗时,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快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因此,网恋诈骗3000元及以上,则已构成诈骗罪,经报警是会给予立案调查的。如果网络诈骗金额低于3000元,如100元、1000元等,警方是不会予以立案,但是如果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警方也会立案调查。
网恋自愿转账是否构成诈骗罪?
在网恋过程,有的网友可能会基于错误的信任对方而自愿转给对方,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即使受害人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那么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只要是在被隐瞒欺骗的情况下,即使自愿转账,只要达到法定数额,也是构成诈骗罪。
网恋自愿转账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诈骗罪构成要件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是诈骗罪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很明显,用假的身份、照片和借钱,已经有了诈骗的故意,有主观性。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总体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一、虚构事实:身份、用假的照片,从而欺骗19岁的大学生,具有欺骗的主观故意
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二、有没有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
行为人没有主观过错,没有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观看者应当认识到美颜后的和真实的人之间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风险。在网恋交往的过程中,明显不符合社会一般人的认识,所以,是一种欺骗行为。
三、利用被害人的错误认识,错误的处分财产
一般来说以自愿为原则的情况下进行转账的是构成诈骗罪的,诈骗罪是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如果证据能够证明以上诈骗罪的事实,金额达到318万,则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综上所述:自愿转账算不算诈骗,如果事实能够证明是属于被欺骗,则应当认定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