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导读:
由其监护人代管。根据《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应当保护其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由其监护人代管。根据《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应当保护其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如何行使?能否由法定代理人放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未成年子女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但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即便未成年人去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机关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0条规定将不予受理,此时则应由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代理。同时,根据上述意见规定,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未成年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应认定为其代理行为无效。即便法定代理人去代为办理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公证机关也很难予以受理。
在未成年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是可以有效行使继承权的,若未成年是孤儿时,将如何行使继承权?
此时,应根据相关规定先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有监护能力人的人按下列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在确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之后,可以代为办理继承。但应注意,代为办理继承时不能损害未成年人利益代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
纵观《民法典》全文,尚未对遗产管理人的资格作出任何的规定。实际上,对被继承人、继承人或者是债权人而言,遗产管理都是一项关乎自身利益的重要民事行为,遗产的清理、管理、处分等行为均需要管理者具有妥善管理遗产的能力,也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更好地具备这种能力,当然也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因履责失职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从理论分析,未成年人在行为能力方面当然不具备成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条件。此时,是否可以由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职责或者是否会出台其他具体的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