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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段建国律师2023.05.2975人阅读
导读:

代位析产诉讼是指债权人通过诉讼请求,依据法律规定获得对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权持有人的权利,作为自己的权利,对该部分或全部财产享有同等优先权,用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的独有财产上进行代位析产,是否可以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呢?

    债权人能否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代位析产诉讼是指债权人通过诉讼请求,依据法律规定获得对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权持有人的权利,作为自己的权利,对该部分或全部财产享有同等优先权,用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的独有财产上进行代位析产,是否可以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共有财产是什么。共有财产是指多个人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每个人享有共有物的同等权利和义务,无论财产的产权比例如何。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土地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的一部分财产是共有财产,那么债权人能否对此提起代位析产诉讼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共有财产属于多数人共同享有的财产,债务人对共有财产的份额是一种共有权,这种共有权不属于债权人的清偿范围,不能通过代位诉讼的方式被债权人所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如果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那么其他共有人就会受到损害,这种代位诉讼的利益分配不公平,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权益。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共有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可以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1. 共有财产要先得到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可以选择被代位的份额。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也可以进行代位析产诉讼,但需要另外获得离婚协议中另一方的同意,才能成功实现代位销售。

    2. 另外一种情况是共有人不履行其共有职责,将其分配给债权人,使共有财产变为了债务人的独有财产。例如:抵押或者出售共有财产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析产诉讼,以此来获得清偿债权的优先权利。

    综上所述,债权人能否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共有财产的份额没有获得共有人的同意,或者未履行共有职责,那么债权人可以进行代位析产诉讼;反之,则无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对共有财产的份额持有权。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理还是应该慎之又慎,如果没有得到清晰的法律指引,最好在处理共有财产时要多方面考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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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内容: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法院或债权人,法院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那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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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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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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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

    内容:裁判规则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本案亦不符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例外情形,故法院不支持先析产再执行的请求也并无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那么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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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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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析产诉讼还需要开庭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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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代位析产诉讼还需要开庭吗

    内容:析产诉讼什么意思法律分析:析产诉讼是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析产诉讼是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析产诉讼是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析产诉讼是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析产诉讼是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3、代位析产诉讼指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债务人)与他人享有共有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申请执行人(债权人)依法代替被执行人(债务人)提起的析产诉讼。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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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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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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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李某于2005年10月5日借款35000元给胡某,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胡某未按约定还款。2007年4月李某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要求王某向其履行偿付义务,同时李某担心王某不一定有清偿能力,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李某无权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应驳回李某要求胡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那么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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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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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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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能以代位权诉讼的形式被追回。代位权诉讼是一种债的保全措施,第三人对被告所享有的债权与原告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应当一致。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提起夫妻析产诉讼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人提起夫妻析产诉讼

    内容:强制执行夫妻共有房屋的规定1、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债务 ,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如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屋,债务人享有50%的份额,债权人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50%的财产份额,2、能否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根据以下情形认定: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夫妻的个人债务执行中,该债务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时,不能执行配偶的个人财产,只能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应享有的份额部分。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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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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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能对限期拆除的公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该期限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能否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能否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内容: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能否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在法院执行期间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也不应当受理该代位权诉讼案件。在法院查明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作出裁定终结执行后,公司才可以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诉讼是一项诉讼救济制度,其目的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次债务人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及时、有效地保护。债权已由法院判决确定,但是否有履行能力、能够履行多少义务,均不确定。那么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能否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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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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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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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除了有法律、法规赋予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法院以外,普通的公司、个人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
  • 夫妻共有的房产能否拍卖执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共有的房产能否拍卖执行

    内容:夫妻共有的房产能否拍卖执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法定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那么夫妻共有的房产能否拍卖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66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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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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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析产诉讼费收费标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代位析产诉讼费收费标准

    内容: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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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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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否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能否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内容:代位析产诉讼是指债权人通过诉讼请求,依据法律规定获得对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权持有人的权利,作为自己的权利,对该部分或全部财产享有同等优先权,用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的独有财产上进行代位析产,是否可以对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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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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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内容: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那么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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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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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件诉讼费要收多少钱?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件诉讼费要收多少钱?

    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人会遇到各种债务问题,包括欠债、债务追讨以及债务清算等。在这些问题中,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件的处理也变得日益重要。这种案件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案件诉讼费的问题。那么,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件诉讼费要收多少钱呢?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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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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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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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问题

    内容: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249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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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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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不能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不能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内容:由于在法院执行期间,A公司获悉C公司欠B公司货款100万元未还,遂以B公司怠于行使对C公司的债权为由,向C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C公司代B公司偿还货款100万元。综上,在法院执行期间,A公司不能对C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也不应当受理该代位权诉讼案件。在法院查明B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作出裁定终结执行后,A公司才可以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那么在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不能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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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35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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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贷款赌博法院有权查封共有住房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夫妻一方贷款赌博法院有权查封共有住房吗

    内容:夫妻一方贷款赌博法院有权查封共有住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为赌博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法院可以查封共同的房屋但需要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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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354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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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内容: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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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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