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导读:
在实践中,单纯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双方各执一词,可能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从而不能适用“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准予离婚”的规则。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判离婚?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这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没有因为其他因素而自动离婚一说。分居长达的时间只可以作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没有修复可能的一种事实依据,以此来对离婚提起诉讼,进而达到接触婚姻关系的目的。
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2条中就明确规定了:男女一方提出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许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所以综上,如果夫妻两方确实已经分居两年,构成事实,但是并不一定就会离婚,分居时间足够两年并且离婚还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但是因工作调动而分居的不算入内;二是分居是连续的,也就是两年内夫妻双方没有同居情况,所以断断续续的分居不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条件满足但是配偶无法与自己办理离婚证,比如配偶失踪,但是无论是意外失踪或者外出不归,都不能视为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但是可以像法院对对方的失踪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我国法律认定中,如果当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于丧偶状态时,在世的一方不用提起离婚诉讼,也无法办理离婚证,婚姻关系自配偶死亡时就自动解除,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就是在世一方的无配偶证明,此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情况。
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在实践中,单纯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双方各执一词,可能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从而不能适用“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准予离婚”的规则。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受到经济条件限制,大多数的夫妻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法院对此分居主张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不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属于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应当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或其他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三、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最好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文书”等,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以便准确计算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等;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共同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属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四、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分居(别居)满2年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未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此时如果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欲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了搜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之外,还要注意搜集夫妻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后一种证明往往较难。因为法律规定适用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判决离婚时,法院应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造成的,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此规定的原因在于:工作、学习及住房的客观困难等原因导致夫妻分居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的破裂,如果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仅强调分居的客观事实,而不审查夫妻分居的主观因素,则有违立法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