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贷款离婚怎么判
导读:
婚内贷款离婚怎么判:如果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需适用一般的借贷法律规范,就可以解决双方形成的借贷关系,该关系不因双方之间存在的夫妻关系而受到任何影响。
婚内贷款离婚怎么判
夫妻双方离婚时往往通过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进行约定,如果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是否与该债务“无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夫妻间的婚内借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这个婚内的借款协议可以看成婚内财产约定。但与婚内财产协议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同的是,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婚内借款,需要先对这笔借款的本金进行析产,一半归属男方,一半归属女方,如果是女方作为出借人,男方作为借款人,男方就只需要偿还归属女方的那一部分。
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AA制)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如果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需适用一般的借贷法律规范,就可以解决双方形成的借贷关系,该关系不因双方之间存在的夫妻关系而受到任何影响。
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82条将借出的财产限定在“夫妻共同财产”,目的是调整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共同财产制情况下夫妻之间借款的处理。落实到具体案件中,法院需要首先审查借款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夫妻财产约定,即适用的是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制),一方主张借款是个人财产需要承担举证义务,否则法院会推定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偿还婚内借款的,应综合考虑双方之间对借款的约定、借款来源、借款用途等区分不同情况来进行处理。
一、婚内借贷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行为,应当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夫妻二人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依然是独立平等的两个民事主体,婚姻关系不会导致任何一方独立民事主体地位的丧失,因此无论是婚内借贷还是婚前借贷,均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均系合法的民事行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并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二、婚内借款是否需归还,需考虑借款用途。
若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无需进行偿还;若借款系用于一方个人生活或其他个人经营事务的,则离婚时需归还。
三、对于婚内借款的归还比例,应当根据其借款来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断。
1.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一般而言,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夫妻一方婚后所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那么对于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内借款,即婚内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借款方需向出借方补偿或返还未还部分的50%。
2.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了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或有证据证明婚内借款的来源是出借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对此类夫妻间的婚内借款,离婚时需全额归还未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