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
导读:
一、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和解不起诉条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构成交通事故罪除被告人应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需具备下列因素:首先是具有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其次要产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最低构罪标准为重伤一人以上或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对应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最低构罪标准为同等责任以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肇事是一般的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决定。那么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二、和解不起诉条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如果被害人认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复议。
【案例】
2021年7月,宋某驾驶小型轿车载其儿子出行,当行驶至一三岔口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道路翻至坎下,造成宋某儿子当场死亡、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拨打110、120寻求救助,交警部门接警后立即前往组织救援并开展勘查工作。经侦查认定,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以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实较为明确,其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查明,宋某与被害人小明(化名)是母子关系,案发时未有酒驾等其他加重情形。检察机关认为,宋某交通肇事本是过失犯罪,与被害人系嫡亲亲属关系,其行为已获得家人的谅解,案件发生本已给家庭带来巨大痛苦,从法理、情理综合考虑,作不起诉处理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有利于嫌疑人回归社会、挽救受损家庭、促进社会和谐。案件承办人在听证会上建议对宋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