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如何提起民事诉讼程序
导读:
民事诉讼是指产生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及说明事实与理由,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制度。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如何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产生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及说明事实与理由,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制度。如何提起民事诉讼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如: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继承案件,提交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相关证据等材料。如:借贷纠纷应提交借条和支付凭证等。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1)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机构作出的文书,必要时,还应提供证明文书送达时间的证据材料;
(2)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应提交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进行交易的凭证、投资损失等证据材料;
(3)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当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4)选民资格案件,应当提交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
(5)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死亡,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申请宣告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不满两年的公民死亡的,应当提交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书面证明;
(6)依据管辖协议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书面协议。
4、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资格证明。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写明的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有第三人的还应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4、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选定有管辖权的受诉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下列民事案件由原告所长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1、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最长时效为20年。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请求的,法院可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请求权。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民事诉讼诉讼费的缴纳
原告起诉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
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