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包庇罪的区别,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处罚
导读:
三、主观要件不同:窝藏罪:在开始实施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的,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窝藏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包庇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包庇罪与窝藏罪的区别一、定义不同: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还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仍然作假证明给以包庇的行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包庇罪与窝藏罪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包庇罪:包庇罪是指为了保护、隐匿犯罪分子或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而实施的行为。具体来说,包庇是在明知他人已经犯罪的情况下,提供庇护、救助、藏匿或提供虚假证据等方式,以阻碍司法机关调查犯罪并保护犯罪分子的行为。包庇罪是一种犯罪共谋行为,即主要犯罪行为已经发生,而包庇者在事后提供一定的帮助。
窝藏罪:窝藏罪是指故意为犯罪分子提供藏身之所或者其他帮助,为其逃避法律追究而实施的行为。窝藏是指明知他人有犯罪嫌疑或已经犯罪行为,为其提供住所、伪造身份、提供假证件、帮助其销赃等方式,并积极助其逃避追捕或处罚的行为。窝藏罪是在刑法上对提供帮助以其藏匿犯罪分子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客观表现不同:
窝藏罪:客观上表现为为罪犯提供隐蔽处所或用金钱、物质资助罪犯逃往他处隐蔽的行为。窝藏的对象必需是已经实施犯罪或越狱脱逃的罪犯。事先有通谋而事后予以窝藏的,以共犯论处。
包庇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假证明,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
三、主观要件不同:
窝藏罪:在开始实施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的,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窝藏罪。
包庇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