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导读: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二、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比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等。当我们遇到纠纷时,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但是,如果起诉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们还能起诉吗?下面,我们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进行法律分析。
一、诉讼时效的含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 不可抗力;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的设立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为时间过长而导致证据灭失、事实难以认定等问题。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债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从而拒绝履行义务。因此,如果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延长。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