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300万内不起诉
导读:
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帮信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结论: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案例,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社会调查情况等情节,对于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帮信罪逐渐成为司法打击的重点,但不少人对于帮信罪的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并不了解。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通过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帮信罪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一、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帮信罪就是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帮信罪的认定中,“明知”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无法证明其“明知”的,不构成帮信罪。因此,在被指控帮信罪时,如何证明自己“不明知”是辩护的关键。
另外,帮信罪的犯罪所得也是量刑的重要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的刑期分为三档,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犯罪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帮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起诉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社会调查情况等情节,对被不起诉人提出帮教措施的要求。
三、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案例分析
王某,男,23 岁,大学本科毕业,某网络科技公司员工。王某在公司负责软件开发工作,2021 年 5 月,王某在明知上线李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按照李某的要求开发了一款用于诈骗的软件,并提供给李某使用。该软件共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 150 余万元。案发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分析: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帮信罪的犯罪构成,但是由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帮信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承办人经过综合考虑,决定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
结论:
帮信罪 300 万内不起诉的案例,主要是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社会调查情况等情节,对于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