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价在实际施工中少了20%的工程量可否向发包方
导读:
投标价在实际施工中少了20%的工程量可否向发包方
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法律咨询:投标价在实际施工中少了20%的工程量可否向发包方提出索赔或工程量追加
我承建一市政道路工程,中标价是1060万,但因发包方投标预算有误,结果实际工程量少了200多万,在实际施工中发包方又减少了几十万工程量,请问我可否向发包方提出索赔或要求追加工程量依据在哪里谢谢!
律师回答:
这个需要看你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具体约定,此外,合同是否为固定总价合同还是按照定额计价都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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