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导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协议代签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法定授权、代理或事后追认的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
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2)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签订代理合同要注意的有以下:
1、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
2、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
3、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协议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法定授权、代理或事后追认的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但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合同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授权就代签,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无效,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代签行为人都要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但对方如果有理由认为代签合同的人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如果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者事后追认的,其代签行为有效。
一、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合同的是否具有法律含蔽效力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得到当事人授权就代签,属于无权代理,代签合同无效,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代签行为人都要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责任。但对方如果有理由认为代签合同的人有代理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如果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者事后追认的,其代签行为有效。
二、代签合同有什么责任
1.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
2.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三、代签合同签谁的名字
代签合同一般签被代理人的名字。代签字必须经过授权,如有合法委托书或者有法定代理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如果没有代理权限,签谁的名字都没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悔老燃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碧虚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一、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
1、合同代签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
(1)如果代签名的人是受被代签名人的委托而代签的,或被代签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签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该签名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签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代签名的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进行代签的,则该代签名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则被代理人对该签名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予追认的,则由实施代签名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代签售房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代签售房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要看代签方与售房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上面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如下:
1、如果代签售房合同的是在当事人委托下签订的,被认定售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存在违约行为是需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
2、如果代理人签订合同未经过产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权处分,应属无效合同。对于卖方无约束力,可以追究代理人的责任。
合同非本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非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代签人是在被授权之后签字,也就是代签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本人签字的,或者是本人明知道代签人利用自己的名义在合同上签字而没有作出否认表示的,签字是有效的,合同也会有法律效力;
2、如果代签人是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是在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本人签字的,经过本人的追认之后,此代理签字的行为是有效的,合同也有法律效力;
3、如果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则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要件:
1、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合同非本人签字,如果本人事后追认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追认,则该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代签字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代签字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但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但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代签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且有被代理人的授权或者追认的,就是有效的。但是以下合同不得代理: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结婚的意思表示,不得代理。离婚的意思表示,不得代理。离婚的意思表示不允许代理有一例外,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
3.收养的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4.遗嘱,不得代理。代书遗嘱中的代书人系“使者”,而非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法律分析:代签合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有法律效力。通常,合同代签应符合的规定包括:要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代理的要在委托代理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了代理范围越权的或者无权代理且事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则该代签合同对被代理人没有效力等等。代签合同有效的三个条件如下:1、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