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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分摊债务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张旭律师2023.12.13395人阅读
导读:

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法律主观:如果同居期间的女方债务是女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的,由女方独自偿还,男方不需要承担。

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

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同居期间的债务承担: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非法同居关系怎么处理

1、法律主观: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确属非法同居关系,应一律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和双方的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非法同居关系虽然是不受法律所保护,但这样的关系尚不构成犯罪,因此也就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就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若构成重婚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但是其实这种行为在我国是不提倡的,而且还可能会构成非法同居,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同居期间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如果同居期间的女方债务是女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的,由女方独自偿还,男方不需要承担;但男女双方如果对债权债务有约定共同偿还或女方举债是为了共同生活的,经男方追认后,由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分析:同居关系的债务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同居关系期间的债务,对外由双方承担连带债务;对内,则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承担超过自己份额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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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同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

    内容: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那么同居期间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363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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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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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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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内容: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那么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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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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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债务承担方式如下: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非法同居期间怎么认定为个人债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非法同居期间怎么认定为个人债务

    内容:非法同居期间怎么认定为个人债务同居期间可以区分确认是个人的债权债务就是个人的债权债务,不能区分的话就认为是共有的债权债务。非法同居财产是同居期间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那么非法同居期间怎么认定为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37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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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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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割同居期间购置房产的方式是: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内容:半个月后,我基本康复了,肇事人还没有找到,医院叫江华把尚欠的25000元结清,领我出院。我不明白,我和江华都这样了,他还不该承担我的医疗费吗?你在非法同居期间遇到车祸,为了治疗形成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处理。”根据这个规定,既然你是为共同生活受伤的,治伤形成的债务就应该算共同债务,江华以非法同居为由拒不承担是违法的。那么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47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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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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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之间的债务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64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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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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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主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认定和分割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认定和分割

    内容: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认定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1320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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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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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同居要分担债务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非法同居要分担债务吗

    内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顺便提到的是有配偶与人同居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非法同居要分担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08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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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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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手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有承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有承担

    内容:后应李女士的要求,田锋为李女士出具了一份借据。房山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对此潘艳应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潘艳与田锋共同偿还拖欠李女士的3万余元借款。其三,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依据上述判断,潘艳与田锋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故而潘艳应当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田锋在二人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有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498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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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现在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中获得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双方应当进行分割。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债务承担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债务承担规定

    内容:如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实际开支等情况对债务进行分割,如同居期间双方未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过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个人所有,但双方基于共同经营、共同投入所获得的财产可视为共有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可要求对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该些资产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且双方已就该些财产的出资份额、财产权属比例做出约定,法院裁判时一般按双方已合意达成的协议约定进行处置。

    李维律师
    2024.03.1328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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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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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也要债务共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同居期间也要债务共担

    内容:房山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对此潘艳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三,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依据上述判断,潘艳与田锋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故而潘艳应当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田锋在二人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也要债务共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078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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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同居的分摊债务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非法同居的分摊债务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内容: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法律主观:如果同居期间的女方债务是女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的,由女方独自偿还,男方不需要承担。

    冯清琴律师
    2023.12.1339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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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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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霍骏借款发生在其与王珏同居期间,在此期间所举债务应当首先认定为霍骏与王珏共同生活支出,应当由霍骏与王珏共同承担,霍骏虽认同借款事实,但因霍骏与柳媛虽有夫妻之名,确实互不尽夫妻义务,现王珏主张该债务由霍骏用于柳媛共同生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王珏未能提供该款用于与柳媛的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霍骏的个人债务。那么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750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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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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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内容: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那么同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862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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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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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方式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同居期间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方式

    内容:而在两个人已经进行同居之后,同居两个人的其中一方去借钱所欠下的债务和同居的两个人的同居生活没有任何关系的,这样子借钱所欠下的债务也是属于个人债务,由借钱方个人承担偿还。所以要进行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所欠下的债务是为了同居的生活生产,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不可以认定为同居共同债务的。那么同居期间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732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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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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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的债务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同居期间的债务

    内容:房山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对此潘艳应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潘艳与田锋共同偿还拖欠李女士的3万余元借款。其三,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依据上述判断,潘艳与田锋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故而潘艳应当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田锋在二人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488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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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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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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