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之一可否单独起诉(共有人之一可否单独起诉要求银行解除抵押)
导读:
在共同借款中,共同 债务人 对 债务承担 连带的责任, 债权人 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法院是会支持的,共同债权人之一能否单独起诉共同债权人之一能否单独起诉: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共同共有人可以单独起诉吗
法律分析:就房屋的共同共有人是否可以单独起诉排除妨害,是否能够获得法院支付的问题上,本律师团队成员不仅做法律检索与案例研究,还去管辖法院的立案窗口进行咨询。立案法官答复可以起诉,关键看诉请如何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共同债权人之一能否单独起诉
法律主观:
可以只起诉一方。在共同借款中,共同 债务人 对 债务承担 连带的责任, 债权人 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法院是会支持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共同债权人之一能否单独起诉
共同债权人之一能否单独起诉: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2、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辩其内部存在约定的或者实际的使用份额,则对此抗辩内容进行审查,一旦查明属实,就在判决主文中明确承担了债务的借款人可依照份额进行追偿;
(2)如果共同借款人未抗辩存在使用份额,亦未对共同借款行为做出解释,则在判决中明确承担了清偿义务的借款人可以依照实际使用份额向其他借款人进行追偿。
所有债务人都不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债务;
1、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强制力保障债务的顺利讨回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但是相对于一对一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说,一对多的债务难度更大。因为要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债务就需要做比一对一更多的准备,寻找更多的证据。此时最好有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建议下搜集证据,既不会乱了阵脚,又不会遗漏什么关键的地方,胜诉的几率更大一些。
2、行政干预手法
对所有人来说,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当成绩的人更看重以后的升迁。如果此时在老板的.印象中变成一个不诚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恼的事情。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借用这一点,让债务人的上级对债权人产生同情和支持,然后对债务人进行说服教育。帮助债权人讨回债务。
综上所述,这种多个债务人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难处理的一种债务纠纷,债务人之间不愿吃亏的心理导致他们谁也不愿意先还债,甚至想着推脱给其他人。为了保证到期债权能够实现,最好的办法是在借钱的时候设立保证人或者抵押物,另外还需要商议好还债的方式,让债务人无法推卸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合伙人之一有权起诉吗
合伙人之一有权起诉
1、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解散公司,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可能在取证上要下功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