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款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导读:
工程垫资是常态,工程款也不像合同约定那么好拿。垫资的资金,本质上来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方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付周转。那么,垫款合同应该要怎么写?下面看下大律网专业律师的解答。
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
第一,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
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
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工程垫资分两种情况
硬垫资和软垫资。
所谓建筑工程中施工企业的“硬垫”行为是指,施工企业通过企业间资金借贷的方式,直接把资金借给发包方,这其实是一种企业间的资金拆借行为。
按照我国有关的金融法规之规定,单位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项目,只有特定的金融机构才能对企业借款。所以,在“硬垫”中,这种企业间的借贷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即使借贷双方签订了资金借贷合同,也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
而且因这种借贷行为产生的利息会被依法没收,对借贷双方还要从企业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处罚。如果对方的偿还力不足的话,甚至连本金的回收都没有保证。
所谓“软垫”就是指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实际先行支付工程项目的材料费、劳务费等资金,从而改变习惯上的工程预付、中间结算或竣工结算的比例和时间,最终达到由施工企业垫资的目的。
此种情况目前最为普遍。采取软垫的方式对于发包方是没有风险的,但是对于承包方而言,却存在着多重风险:
1)承包商为垫资而融资带来的风险。
2)因赊欠材料设备款带来的风险。
3)因发包人经营不善带来的风险。
4)因发包人故意拖欠工程款带来的风险。
5)因人工费纠纷所带来的风险。
6)因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如材料、设备、人工费大幅上涨)。
7)因建设单位转让建设项目带来的风险。
8)因不可拍卖物招致的风险。如承接的学校、医院及军事设施等工程项目,在缺乏担保的情况下垫资便会面临无法拍卖标的物,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的风险。
垫款合同应该要怎么写
甲方:
乙方:
就甲方为乙方垫付白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质量保证金款(以下称“垫付款”事宜,达成本协议书,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垫付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垫付款总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人民币,该款项仅限于用作白山市鑫奥汽车饰品有限公司建厂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
第二条 垫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3日内,甲方将垫付款资金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邮储银行白山市鸿翔支行,账号:
第三条 垫付款资金的偿还
顶抵白山市鑫奥汽车装饰品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款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于20XX年 8月 6 日在吉林省白山市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