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如何继承遗产

导读: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未经婚姻登记却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这种就是事实婚姻,这种情况一般在农村比较多见,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怎样继承遗产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如何继承遗产
男女双方只有完成结婚登记才能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事实婚姻是不具备这一条件的,所以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