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合同质保期为多长时间
导读: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当事人通常会签订书面的建筑施工合同来约定相关的质保期,那么,我们会产生疑问,建筑类合同质保期为多长时间呢?大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类合同质保期为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需要进行维修,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