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参与人范围有哪些?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导读:
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的诉讼的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了国家工作机关以外的)人。那么刑事案件参与人单位包括哪些?当事人有哪些丧
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的诉讼的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了国家工作机关以外的)人。那么刑事案件参与人单位包括哪些?当事人有哪些丧失义务?、
一、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到权利侵害的当事人,被害人与案件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害人的陈述是法定的证据来源之一。
2、自诉人;
自诉人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
二、其他诉讼参与人
1、法定代理人;
由法律规定的对被代理人负有专业保护义务并代表其进行诉讼的人。
2、诉讼代理人;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
3、辩护人;
4、证人;
5、鉴定人;
6、翻译人员;
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三、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必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庭纪律进行诉讼活动,服从审判人员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中参与人的范围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介绍,希望你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