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合同无效对物权的影响
导读:
合同的订立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房屋的产权已经进行了登记,那么此时房屋的物权还有效力吗?接下来大律网律师就为大家解答债权合同无效对物权的影响这一问题,希望能让你有所收获。
债权合同无效对物权的影响
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如果合同无效的话,那基于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自始无效,如果双方已经履行应该进行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物权变动的方式有哪些
物权法基本原理认为,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物权变动是物权法上的一种民事法律效果,和其他民事法律效果一样,物权的变动也是由一定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
能够引起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事实有两大类,一是物权法律行为,即物权行为,包括双方物权行为和单方物权行为,双方物权行为又称为物权契约和物权合同;一类是物权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包括生产、收益、继承、时效、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先占、添附、国家强制、标的物灭失、混同等等。
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权利人的支配可以通过民事行为来实现,如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自己的房屋或者在自己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也可以通过事实行为来实现,如房屋所有人自行居住。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物权作为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因此,物权的目的在于享受物之利益,自不待言。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故必然具有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