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有拆就有补,这种在耕地上建养殖场也不算违章建筑

导读:
养殖场有拆就有补,这种在耕地上建养殖场也不算违章建筑
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原因,不少养殖场面临拆迁的风险。曾经有养殖场场主向我们咨询,养殖场在拆迁时能获得哪些补偿呢?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的相关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建造的养殖房屋,在拆迁时不应当被认定为非法建筑。
那么,养殖场在关停时应当如何补偿?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关停拆除的养殖场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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