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抵押权随之转让吗
导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经常有人会遇见债权转让的事情。。那么,债权转让的抵押权随之转让吗?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会随之转让。接下来由大律网的律师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债权转让的抵押权随之转让吗
抵押权可以与债权一并转让。根据抵押人的身份,还可能存在另一种情况,即除本案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外,第三方还向债权人设定特定财产的抵押权,作为履行合同或债务的担保。
以自己的财产抵押债务人债务的第三方通常与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同。原因是担保人一般认为他人债务存在抵押担保。因此,当同时存在财产担保和人身担保时,债权人应首先行使具有物权性质的抵押权,债权人只有在对抵押物行使优先权后,才能对以自己的名誉为债务人债务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人的财产要求赔偿。
债权人对抵押人的抵押财产行使优先权与担保人的财产行使优先权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优先权。前者有优先权,而后者没有。如果抵押担保和信用担保由同一人提供,担保人的责任非常重。
1、抵押权可以与债权一并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通知抵押人。
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
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所有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为新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更为数人,或者由数人变更为数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应当与原债权人分享债权,分享连带债权。
债权转让未先告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民法典》第545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不得根据双方协议转让;
(3)不得依法转让。
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546条(让与之效力)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而让与其债权者,让与对债务人无效力。
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547条【债权转让由权利转为权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利,但从属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己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属权利,不受从属权利未办理转让登记或者未转让占有的影响。
第548条(债权之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得向受让人请求抗辩。
第549条(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债务人得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
(1)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在被转让债权到期之前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
第550条因债权让与而增加之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