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
导读:
实务中,经常会发生有抵押担保的债权进行转让后需要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例如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或者保证保险中受让债权后的追偿等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债权人转让债权既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也不需要通知抵押人,抵押人不得以未接到通知、未经本人同意、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务中,经常会发生有抵押担保的债权进行转让后需要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例如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或者保证保险中受让债权后的追偿等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债权人转让债权既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也不需要通知抵押人,抵押人不得以未接到通知、未经本人同意、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关于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务中,经常会发生有抵押担保的债权进行转让后需要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例如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或者保证保险中受让债权后的追偿等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变更吗(《物权法》、《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目前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变更登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即使不办理变更登记,原抵押担保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担保的从属性体现在担保成立、效力、存续、转让、消灭五个方面。其中存续上从属性是指债权存续的,担保存续(经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例外);转让上的从属性是指债权转让的,担保随之转让。需特别注意的是,担保效力上从属性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当事人不得创设效力独立于债权之外担保(独立担保)。虽然最高法院在2016年11月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但对于独立保函开立的主体作了严格限定,仅限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即其他主体不得设立效力独立于主债权之外的担保。
2、债权受让人即使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也因为债权的受让当然继受取得抵押权。
3、为了防止原抵押权人单独申请注销抵押权,导致担保受让债权的抵押权丧失,债权受让人还是应当积极要求原抵押权人及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以防不测(详见案例五中的悲剧)。在原抵押权人拒绝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或者直接申请更正登记。
4、抵押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不要抱有未经变更登记即可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侥幸心理。根据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债权人转让债权既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也不需要通知抵押人,抵押人不得以未接到通知、未经本人同意、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当然,抵押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