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个人债权是否需要缴税
导读:
实务中,很多的非商业保理公司对于这种债权收购的业务,也有收购应收账款赚取差价的行为,其赚取的利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一直颇有争议。那么,收购个人债权是否需要缴税?接下来看下大律网专业律师的解答。
收购个人债权是否需要缴税
如果你债权转让有收益才需要,比如你债权100转让价110,则对你10元收益交税,按账面100转不需要。
1、转让的债权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2、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3、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
个人债权的收购范围包括哪些
(一)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如下:
1、个人储蓄存款。
2、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
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理财(含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权属不清晰或被挪用的委托财产(含信托,下同)形成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纳入收购范围;权属清晰,未被受托金融机构挪用的委托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不纳入收购范围。
4、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他债券)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
收购个人债权标准
个人储蓄存款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合法本息全额收购;2004年9月30日(含2004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收购范围内的其他个人债权的本金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收购:
(1)同一个人(即同一身份证号的个人,下同)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全额收购。
(2)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九折价格收购。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的存款包括在证券公司的金给予了高度保护,当金融机构关闭或破产时,保证100%地返还本金与正当利息。但这种行政主导型而非市场化的破产方式,在维护社会安定的同时,也使政府承担了过大的责任,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资者的逆向选择,造成了市场约束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