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继承权公证有什么作用?
导读: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那么,2021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继承权公证有什么作用?下面跟大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一、当事人可就继承被继承人某项遗产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数项遗产一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二个以上当事人继承同一遗产的,应当共同向一个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死亡证明”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死亡公证书。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
1、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2、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4、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交该指导意见规定的死亡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当提交二件以上足以证明相关死亡事实或者相关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制发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证机关对公证事项进行询问、审查
公证机关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身份;
(二)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三)有无漏列继承人,是否存在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有无需要为其保留遗产份额的胎儿;
(四)在继承人以外有无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五)被继承人死亡事实;
(六)有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继承人是否认可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七)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是被继承人个人所有;
(八)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等等。
公证机关经审查确认继承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且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情形,方可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作为公证业务中一项比较复杂的业务工作,其核心是通过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继承人资格,其直接涉及到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认定,充分体现了公证员所具有的准法官角色和职能,这对继承权公证证据的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表现为:(1)对公证机构自身而言,证据审查不仅可以确保公证文书的高质量,进而还可提高公证在社会群众中的公信力。(2)对当事人而言,证据审查可以积极的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3)对社会而言,认真、仔细的证据审查与高质量的公证文书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总之,公证证据是每一份公证书真实性、合法性所懒以存在的基石,公证人员能否全面准确审查公证证据是关系到公证质量优劣的关键所在。
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遗产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大家可以发现,当我们在进行继承公证还是继承诉讼之间选择时,成本的考虑不是一概而论的。经过计算,当遗产金额在4万元以下或者26万元以上时,选择继承诉讼较为经济;当遗产金额在4万元至26万元之间时,选择继承公证较为经济。
但是,请大家注意,有时候我们是没有选择的,比如继承人无法就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无法选择继承公证的方式来解决,从而只能进行遗产继承的诉讼。
另外,如果考虑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在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调解结案的情况下减半收取的因素的话,那么毫无疑问,通过遗产继承诉讼更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