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迫家属放弃继承权吗?放弃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继承权是很多人拥有的,在属于一个家庭的情况下,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拥有继承权,那么可以强迫家属放弃继承权吗?放弃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跟着大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强迫家属放弃继承权吗?
不可以强迫家属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只能是自愿做出的才会有效。
《民法典》(201.0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关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第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第三,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放弃自己已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倘若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第四,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怎样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我祖籍××××××,我父亲×××于××××年死亡,我父亲×××与母亲×××在×××××××××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