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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死亡时未丧失继承权,也未表示放弃继承权;3.没有遗嘱表示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或者有遗嘱表示继承人能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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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其他如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儿媳、女婿、侄子、外甥等都无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代替直系尊亲属的位置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且不受隔代数目的限制。被代位的直系血亲是作为第一顺序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因此,只要该死亡子女有代位继承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等就没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以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作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那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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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产可以设立口头继承的法定条件是:1、处于危急的情况下;2、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3、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4、遗嘱的内容合法;5、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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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由上可知代位继承权中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那么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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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继承的条件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那么房屋继承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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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遗产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一)我国民法典中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配偶即配偶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与死者保持着婚姻关系的人。因此配偶一方要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夫妻关系要合法2、这种合法的夫妻关系应是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三)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那么继承遗产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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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范围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各国继承法的一致原则。中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那么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以及代位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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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遗嘱有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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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血缘的继子女继承继父的遗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无血缘的继子女继承继父的遗产需要满足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如果只是继子女关系但是已形成抚养关系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那么无血缘的继子女继承继父的遗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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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代位继承有限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才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没有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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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即对于没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或者遗嘱未作有效处分的遗产,才可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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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过,不管小产权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当前法律上不被认可,所以购房人会拿不到产权证书,将遭受购房损失。其次,购房人被骗买到小产权房,可以按以下处理:1、找出卖人协商。因为出卖人故意隐瞒小产权房的真实情况,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以,购房人可以提出以下主张: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中小产权房什么条件可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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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主要条件是什么房屋继承权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内容: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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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继承的条件: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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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发生法定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那么发生法定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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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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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实现继承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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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曾孙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1、被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必须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的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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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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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就有继承权。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中的配偶是指现任合法登记的配偶,前妻和前夫都不算。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中说明配偶不能分配遗产,那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就不能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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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那么代位继承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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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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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香港和内地在无遗嘱情况下的民法典律规定有什么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然而,在香港,继承的规定却与内地有着显著的区别。上述人士申请继承遗产时,必须先确定较高优先权已经终绝,一般都要通过出示有关人士的死亡证来加以证明。两相比较,感到香港的规定明显受社会学关系的影响更大;这两个不同的规定各自有其适合本地的法理存在,作为民众,我们要认识这个区别,在遇到跨越两地的有关事件时,就不会因不知而困惑。那么香港和内地在无遗嘱条件下的继承法律规定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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