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一般如何处理
导读:
关于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一般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一般如何处理?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处理方式主要有:
1、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拍照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留电话,自行协商达成赔偿;
2、发生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难以移动的事故的,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带;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迅速报警,高速交警大队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交警工作法”电话指导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复核?
交通事故复核流程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对于决定受理的审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