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债务如何处理

导读: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债权债务纠纷,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那么,公司合并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合并债务如何处理
一、公司合并后的债务如何承担公司合并是极其常见的问题,公司合并后,就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问题,涉及到公司相关债务的转移,倘若公司在合并时不能就债务承担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这将会损害公司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不利于公司今后的顺利运转。例如,A有限公司与B有限公司合并成为C有限公司,那么就A、B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应如何解决呢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担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成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按照公司转让时具体的约定执行;如果公司转让时对债务承担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此时应从法定,即由合并后成立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也就是说,上文中的A、B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C公司承担。
二、公司合并重组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企业兼并包括吸收型兼并、新设型兼并、收购控股型兼并。所谓吸收型兼并是一企业用现金、股票买断另一企业产权或承担债务取得另一企业产权,实现对另一企业资产完全吸收的行为。企业被吸收兼并,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理应由兼并方承担。
但是企业进行吸收兼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了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则应由兼并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兼并方可向被兼并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则应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兼并企业不承担责任。
公司合并的程序步骤
1、制定合并方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对董事会的职权的规定明确,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2、股东会做出公司合并决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兼并协议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要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兼并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企业兼并协议不生效。但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报批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兼并协议有效。
4、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办理注销、变更、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时怎样通知债权人
各国立法普遍采取公告的形式告知债权人,是否还应以个别通知方式告知债权人则规定不一。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已知的债权人应进行个别通知。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发布公告是法定义务,而通知不是强制性义务,即便发出通知也多有遗漏。也有的人认为,上市公司以公告方式进行了信息披露,即可免除其个别通知债权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