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不接受调解怎么处理

导读:
经济体制不断深入改革,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在民间借贷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遇到这类问题除了协商和打官司外,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由多种方法,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不接受调解怎么处理
1、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那么法院的解决方案就是判决和调解结案两种方式。既然是调解,显然需要双方相互妥协、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之后双方都不能上诉,因此,采用调解方式解决诉讼纠纷比较快捷而且能够把握最终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不同意调解,那么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判决的结果取决于双方的证据,判决之后双方都可以上诉。
2、建议在衡量自己的证据材料、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方的调解条件在多大程度上能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基础上再决定是调解还是由法院判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利率在24%以内,法院予以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该部分利息已经支付的,借款人可请求法院判令出借人予以返还。
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后得不到执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调解后,一方不执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都具有执行效力。
区别: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
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
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