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导读:
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建设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但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
一、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
2、补偿标准不同:改造分为货币和产权对换这两种补偿;拆迁对房子产权人给予的补偿。
二、棚户区改造流程
前期准备
(1)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2)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房屋拆迁
(1)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2)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3)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5)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6)组织拆除。
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分配、管理流程
(1)私房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2)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
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过调解意见仍然达不到一致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乡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以请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的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不成立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