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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

龙珊律师2021.11.29656人阅读
导读:

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要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的,需要先取得政府部门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需要携带必要的资料,到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审查合格的,应当颁发。那么,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呢?以下由大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如下:

(一)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三)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进行建设用地预审需要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需要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项材料。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建设用地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二)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立项批复;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四)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六)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提交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七)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进行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当事人进行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需要准备相关的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同时进行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之前需要符合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才能进行办理,还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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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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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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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当事人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已完成部分;主张效力及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续建部分以及新增建筑物,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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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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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

    内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上报材料,现场勘测后,作出预审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会审通过后,通知用地单位缴纳有关费用。(五)市政府审批后,由窗口交用地单位审批结果。那么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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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材料商可以连带起诉建设方吗

    内容:换言之,如果承包商未按时支付材料款,导致材料商无法收到相应款项,材料商确实有权要求建设方(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3.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要顺利起诉建设方,材料商需要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证明承包商的违约行为以及材料商的损失,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包商对材料商负有支付义务,那么材料商连带起诉建设方的可能性就更大,总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债权受到妨害时,材料商是有权要求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的,需要强调的是,每个具体的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以上只是对材料商连带起诉建设方可能性的一些分析,如果承包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支付延迟或拒绝支付材料款,那么材料商有更充分的理由要求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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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是哪个部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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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是哪个部门发

    内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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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电场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内容: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应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使用未利用土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尽量避开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依法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第五条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第八条风电场项目经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那么电场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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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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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2021

    内容:宅基地就是集体建设用地类别中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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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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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

    内容: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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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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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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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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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划拨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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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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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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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前置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前置条件

    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六)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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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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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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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段建国律师
    2023.06.2688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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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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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内容: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县国土资源局依据申请实地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及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3、审查符合要求的,县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予以受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4、依法批准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那么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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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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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内容: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抵押行为有效;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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