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可以追偿吗

导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2、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那么交强险可以追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2、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那么交强险可以追偿吗。关于交强险可以追偿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2、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3、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3、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