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垫付和追偿
导读:
首先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时需要满足下面的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条件: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3、保交强险的保险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险责任限额范围。那么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垫付和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时需要满足下面的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返还形:
(1)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比如还在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第二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追偿权的金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确定属于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范围后,追偿的范围还要受以下的限制:
1、受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
2、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
3、保交强险的保险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险责任限额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