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有达到等级怎么赔偿标准
导读:
”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那么交通事故没有达到等级怎么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那么交通事故没有达到等级怎么赔偿标准。关于交通事故没有达到等级怎么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2、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情况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