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导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那么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设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作的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