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导读: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那么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样的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关于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样的材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