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导读: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那么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民法通则》135条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2、《民法通则》136条下列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合同法》129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4年。
4、《环境保护法》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海商法》265条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也为3年。
5、《民法通则》137条规定的最长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为: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