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
导读:
交通肇事是现在的一种违法的事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的,但是很多的时候大家对于这个赔偿标准其实是不了解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所以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另外,还包含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是现在的一种违法的事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的,但是很多的时候大家对于这个赔偿标准其实是不了解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所以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另外,还包含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关于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肇事是现在的一种违法的事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的,但是很多的时候大家对于这个赔偿标准其实是不了解的,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呢,所以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外,还包含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等以实际发生为准。
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当然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从事公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如车辆、船舶的驾驶员、车长、船长等,以及对上述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因本章已对航空人员、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作了专门的规定,所以本条不再包括上述两种人。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档刑,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以及在社会中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等情况;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指在出现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受伤严重但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可以挽救生命,但由于行为人不采取积极救护措施,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