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拆借是怎样
导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那么企业之间拆借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关于企业之间拆借是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资金拆借是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拆借的主要目的是弥补短期内资金的缺口并使闲置资金获得收益.拆入方获得资金到期支付利息,拆出方借出资金到期收入利息.企业拆借就是指企业之间的短期直接资金借贷行为.
至于企业拆借条件,没什么特殊条件,企业之间互相信任就可以拆出或拆入资金.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现象非常普遍,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的现象比比皆是.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