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格式
导读: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格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完成了勘察等技术性活动以后,都是要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格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xx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xx市xx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xx年x月x日x时x分发生在xx(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xxx(事故一方人姓名)和xxx(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xxxx年x月x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xx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