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2021.12.10129人阅读
导读: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那么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关于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

一、概述

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CDO)就是其中之一。

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作为抵押物的基础资产是一些分散化的金融债务工具及其他结构化产品,如高收益债券(HighYieldBonds)、新兴市场公司债或主权债券(EmergingMarketCorporateDebt、SovereignDebt)、银行贷款(BankLoans)或其它次级证券(SubordinatedSecurities),也可能包含传统的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Securities)和房屋抵押贷款债券(ResidentialMortgage-BackedSecurities)、不动产投资信托等。与此相比,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后面支撑的资产池(AssetPool)通常是性质相似的一类债权资产,如信用卡应收帐款、租赁租金、汽车贷款等,并且很多由实业企业自身持有。

CDO的基本构造过程如下:发起人将分散化的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池(即资产证券化中惯称的基础资产),接着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之后SPV以基础资产池的作抵押物支持而发行不同级别的债券,向这些债券支付的现金流来自于抵押资产的票息收入及到期时的本息收入,也包括抵押资产出售收入。这些债券承受来自基础资产池的信用风险,但程度各异。

典型的CDO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其中,权益层也称从属层面临最大的风险暴露,若基础资产池发生违约损失将首先由权益层来吸收,与此相应,投资人可享受CDO的收益剩余,可能得到高于其他层级证券的回报,这类似于股权索取剩余的收益特征。高级层的本息偿付优先于中间层和权益层,面临信用风险暴露显著低于另外两层的证券,因而投资人获得的报酬也相对较低。中间层的风险、收益特征介于高级层、权益层之间。

所以说,CDO的创新在于运用风险重组技术,进一步提高了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度,使得CDO更好的满足投资人差异性偏好。

二、CDO的参与角色

1、发起人

发起人是抵押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分散化的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池(即资产证券化中惯称的基础资产)后“真实”出售给SPV。

2、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

风险隔离是CDO必须解决的问题。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所谓特殊目的,指它的设立仅仅是为了发行证券化产品和收购资产,不再进行其它的投融资或经营活动。SPV可能是发起人机构以外的独立机构,如FHLMC、FNMA,也可能是发起人机构附属的特殊目的金融子公司,有信托、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一般视税收或法规限制情况而定,目前以信托形式居多。

风险隔离的意义在于,发起人的债权人在其破产后不能向已“真实出售”给SPV的抵押资产进行追偿;同理,CDO的持有人因抵押资产不能满足其回报的要求向发起人追偿。

3、资产管理经理

与其它证券化产品不同,资产管理经理(Assetmanager)在CDO交易结构过程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传统的ABS中,基础资产池一旦确定,一般不再更换(信用卡贷款类ABS等循环发行结构除外),资产服务商(类同于CDO的资产管理经理)只须实施有限的静态管理即可。但在CDO的交易中,资产管理经理根据招募书的约定(CollateralAcquisitionDeed)购买适当的资产构造资产池组合,并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对基础资产池实施动态管理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中,资产管理经理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在现金流型CDO中,资产管理经理主要关注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是否能够满足CDO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要求,其主要工作就是控制违约和资产回收的回收情况;在市值型CDO中,资产管理经理则努力通过积极主动的交易管理,利用基础资产市值上升获利,工作重点是维持和改善抵押物的市场价值。CDO存续期内,资产管理经理一旦发现有资产信用品质下降或市场有相同债信评级但回报率更高的资产时,就根据“合格性准则”(EligibilityCriteria)主动处置或更换池内资产。

为了激励产管理经理充分履行抵押资产的管理;资产管理经理往往是CDO权益层的持有者。而投资者也会根据资产管理经理过往的绩效表现以及其持有权益的多少来选择投资CDO。

4、信用评级机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得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期间中断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期间中断吗?

    内容:也就是说抵押权诉讼时效不受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同时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就是会导致抵押期间也中断。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4.17384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效力和普通债权不一样,如果以不动产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则抵押权没有设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的,不应得到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怎么办理抵押车债权转让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怎么办理抵押车债权转让

    内容:怎么办理抵押车债权转让,转让协议的最大前提是自己拥有的抵押车债权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自己和债务人签订的抵押协议必须是符合的法律规定,并且按照了相关的手续进行了办理才可以。双方的合同必须是经过签字之后,而生效了的,同时最好已经在有关部门有登记,否则很难对抗善意第三人

    王熙律师
    2023.04.283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请您详细描述
  •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

    内容: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那么债权抵押债券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01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抵押债权转让,抵押债权转让的常见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抵押债权转让,抵押债权转让的常见问题

    内容:法律分析:指的是原车主以某车辆作为抵押质押物进行借款,出借人有权在受让人无法兑现承诺时,有权将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分析: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抵押权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法律主观:抵押权可以和债权一起转让,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王学瑞律师
    2023.12.0749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不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财产为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利不可以进行抵押,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内容: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于海明律师
    2023.05.1110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

    内容: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那么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084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

    内容: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这些债券承受来自基础资产池的信用风险,但程度各异。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那么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09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内容:现行经济条件下,我们将债券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担保债券三种。不过信用债券企业中往往有限制发行人发行抵押债券的条款。担保债券按担保品不同可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保证债权“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文已经有了一个非常详细的阐述,我们投资时一般会购买的是信用债券,因为其良好的信用和充足的资本代表的是低风险,适合个体户的投资需要。那么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51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担保和抵押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郭铭芝律师
    2024.01.29100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法律中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期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张旭律师
    2022.04.0714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一般没有消失。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以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内容:那么,当一个债务既涉及共益债权又涉及抵押债权时,清偿顺序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清偿顺序说明:1、共益债权:共益债权是指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享有权益的情况,只有在抵押资产的变卖所得无法完全清偿抵押债务后,才会将剩余财产用于平均清偿共益债权,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共益债权和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可能会有所不同,抵押债权的优势在于有一定的担保措施,减少了贷款方的风险,因此在清偿顺序中通常享有优先级。

    杨一凡律师
    2023.10.0359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务人如果要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可以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如果债务人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务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抵押的,则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内容:随着现在的贷款的风行,产生了很多担保、抵押、债券之类的名词,但是这其中的具体内容细节很多人还是不怎么清楚,甚至有些模糊,而有的人便产生了”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的疑问。那么接下来律师365在这里为你解答。一、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那么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61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婆婆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对于房产的执行提出异议
  • 债权数额是不是实际抵押金额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数额是不是实际抵押金额

    内容: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双方会根据抵押物的价值、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债权数额和实际抵押金额,实际抵押金额是指抵押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实际贷款金额,通常会低于或等于债权数额,总结 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贷款机构的政策,债权数额和实际抵押金额的比例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和贷款机构的政策,通过本文的分析,相信您对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律师在起草抵押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的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保障。

    崔玉君律师
    2023.10.27105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转让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转让

    内容:当债权转让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转让,三、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的问题分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我国,债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经得债务人同意,结语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债权转让后,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抵押权不会消失,在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移的情况下,《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楠楠律师
    2023.10.11104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内容: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直接执行抵押物的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债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抵押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即在债务到期未偿还时,抵押物可以直接由债权人处理,那么债权人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不经过法院程序直接执行抵押物,(1)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价值而非追求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亦即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进而保障债主的财产免受损失,这也是民法创设担保物权的初衷。

    张芸律师
    2024.03.0832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24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