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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

于海明律师2021.12.14882人阅读
导读: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那么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关于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如果有小孩,只需带上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就可以了。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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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吗

    内容: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吗不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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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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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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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维持合同法的基础是“契约自由”原则,但是,如果合同一方在交易中存在明显的经济上、政治上、人身关系上的优势,或另一方处于窘迫、紧迫或对交易缺乏经验和判断力,而缔约一方又适当地利用了这些客观条件与对方签订了双方在权利义务划分上过分悬殊从而对对方有重大不利。而自己则可能因此取得过多利益的合同,这就是所谓“显失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机械地依照契约自由原则要求利益将受损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事实上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真意,是对作为契约自由原则核心的意思自治的违背,从而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契约自由原则。因此,在此情况下,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形式上的合同自由加以适当限制,允许利益受损一方撤销合同,能确保实质的合同自由,从而保障公平,这也就是显失公平作为合同法上一项基本原则的意义或精神实质之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诉讼离婚中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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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诉讼离婚中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

    内容: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关于诉讼离婚中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认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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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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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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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内容: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如果仅仅是偶尔一两次争吵中发生打斗,虽然也是暴力行为,但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也不能仅以一两次打斗就认为构成符合离婚的条件。如果仅是轻微的打骂,没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法院一般会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来认定损害后果是否严重。那么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标准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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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内容: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不仅仅是在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如果双方符合了协议离婚的条件而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较高的话不如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诉讼成本也很低只不过法院出具的不是离婚证而是民事调解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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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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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但是否配偶对每一个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即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都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例如丈夫殴打其父母、兄弟姐妹,但并未殴打妻子而妻子却以其理由提起离婚之诉时,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在丈夫殴打其父母、兄弟姐妹这一家庭暴力中,虽然丈夫存在过错,但它并不一定给其妻子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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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离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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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离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

    内容: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离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那么男女分居多久可以要求判离婚,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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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及其认定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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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离婚诉讼中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及其认定

    内容:离婚诉讼中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及其认定在诉讼中对于确定为精神病人应当依据民法原理规定的采取个案审查确认制度。在审判实务对于精神病人的认定人民法院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中当事人为证明肯定或否定患有精神病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以合法、真实的鉴定结论为定案根据来认定涉案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民事诉讼活动需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传唤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中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及其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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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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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损害结果、过错、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 2022年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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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2022年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内容: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二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民事救济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91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那么2022年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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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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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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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离婚是法定的损害结果,只有婚姻关系的解除,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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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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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有没有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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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有没有认定标准

    内容: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标准根据以下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那么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有没有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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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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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合同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内容: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不仅仅是在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如果双方符合了协议离婚的条件,而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较高的话,不如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诉讼成本也很低,只不过法院出具的不是离婚证,而是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签订即产生同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民事调解书的效力要较离婚证更高,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对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合同离婚是否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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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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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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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的期限如何认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手续的期限如何认定

    内容:一离婚手续的期限如何认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离婚手续的期限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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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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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证据效力认定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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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诉讼中证据效力认定标准

    内容:一离婚诉讼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证据认定应坚持相对性原则未侵害他人合法隐私的或权益的证据应予以采信。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取证时若未侵害他人合法隐私则不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之侵害该证据经过人民法院庭审质证应当可作为定案之依据。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双方因生活琐事渐起纷争致感情不睦故诉至来院诉请离婚并要求被告陈某承担因出轨行为给原告张某造成的精神损失。二离婚诉讼中涉公民个人隐私证据效力之认定应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原则避免诉讼活动受到非法证据的污染。诉讼法大辞典将非法证据解释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那么离婚诉讼中证据效力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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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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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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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

    内容:“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那么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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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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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一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那么起诉离婚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229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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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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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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