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解析
导读:
由这三个方面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方面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微观的一方面,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建立质量监督站。建设市场的混乱直接地危害工程质量。二是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那么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由这三个方面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方面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微观的一方面,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建立质量监督站。建设市场的混乱直接地危害工程质量。二是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关于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解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摘要】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监督理论和经验乃至权威性取得了质的变化,但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设备相对滞后以及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工程;质量;因素;分析科
0.引言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1.健全建立质量监督机制
工程质量好坏因素非常多,多个方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方面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方面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并保证这个规则的正常实施。微观的一方面,就是政府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建立质量监督站。
2.完善市场加强法制建设
从建设市场的整体来看,我们市场运行的规则还不完善,但就现有的规则,实施中的问题也很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很普遍。建设市场的混乱直接地危害工程质量。所以,政府要下功夫,一方面要构造这个市场,健全运行规则,同时要保证这些运行规则的实施。不能保证实施,就要进行整顿。
健全市场运行规则要加强法制建设。在政府对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的方面上,我们要做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重点要做以下几件事,一是制定《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工许可制度是管理市场大门的,也是整个市场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是合同管理,要搞新的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合同管理当中的担保制度。
3.加强监管力度
现在政府质量监督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质量监督的地位,在实际把握上不够准确。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如,由质量监督站去组织质量验评、竣工验收,进行过程检查等,这等于成了企业质量检查员了。二是政府质量监督重点监督什么,不够明确。现在是全面在做,如三到位、五到位等。
三是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政府质量监督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但现有的监督人员中大量还是施工方面的人员,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我们改进这些不足的总体思路是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结构质量为重点,以建立使用许可制度为手段,以保证使用安全为目的,实施政府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是质量控制体制的第二个方面。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它包含的内容比较多,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建设单位承担的,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进入实施阶段,谁来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管理?现行的办法是工程监理。[page]
4.工程监理,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4.1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
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当然要听业主的。但监理公司还有另一面,他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从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来说,这两个负责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了分歧和矛盾,我看就要找原因了。原因恐怕多数是建设单位有问题了。所以,我们要强调监理公司在工程监理中独立行使职能。我们要再次强调,没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要把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和作用强化起来。
4.2推进监理公司提高素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自己缺乏的人才要尽快补上去。现在大多数监理公司从事施工工作经验多的人比较多,对设计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多。一些以设计单位为基础成立的监理公司,懂设计的人多,有施工实际经验的人少。监理公司应该是这两者的结合。监理公司应该是有综合能力的,有各种人才。当然,还有一种出路,一定要成立专业监理公司的话,那么就受雇于综合型的监理公司。具体怎么办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所以,监理公司要在人才结构上、能力上尽快进行调整,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另外,监理要讲究职业道德,监理公司要注意社会形象,严禁出卖资质,不能出让监理业务,不能不坚持原则、盲目的建设单位说什么我们就干什么,不能利用监理之便,行个人之私,更不能和某些方面勾结起来,弄虚作假,损害工程质量。总而言之,工程监理是我们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环节,要继续推进。
4.3质量控制体制的第三个方面,应该是由直接生产者来保证质量
政府主要是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者的质量。目前,质量大检查直接到施工现场,检查直接生产者的工作情况。由于现在直接生产者不规范运作的问题太多,特别是对政府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不认真贯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太多。很多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放在抽屉里,根本不落实。因此,在现阶段还要靠外力去促进它落实。重点检查对强制性技术标准贯彻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另外,拖欠农民工工资也影响工程质量。应落实解决。
5.小结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