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有效吗
导读: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周转不灵而向朋友、同事借钱,借钱的时候一般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而合同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签订,不然合同可能会无效。那么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有效吗?
一、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有效吗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不明确也是有效的,只要合同是借款人和出借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生效日期不明确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生效时间不明确的一般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3、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