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外情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导读:
第三种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其次,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才有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若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依据法律规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有婚外情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种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其次,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才有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若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依据法律规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有婚外情证据能得到经济赔偿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一般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从而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来取证。但是取得证据是否真的能够得到经济赔偿呢?
首先,婚外情的证据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外情证据。第三种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不大。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因此,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其次,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才有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婚外情证据主要针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而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必须是过错方和第三人有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而不是由几张照片、几段录像就可以证明的,因此,即使取得婚外情证据,也未必获得法院的支持。
第三,提出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必须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若离婚时当事人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应当自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但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若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依据法律规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婚外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婚外情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婚外情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实践的操作中这些证据很难取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这些证据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一方当事人在婚内出轨,令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