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复婚财产如何分配
导读: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那么离婚又复婚财产如何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关于离婚又复婚财产如何分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就上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置合法有效的情形下,该财产的划分协议或判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3、复婚后,上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合法有效的财产处置,仍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便双方复婚后,上次划归哪一方所有的财产,仍然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复婚后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想复婚,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双方应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的双方除持有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可免婚前检查。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复婚在本质上就是特殊形式的结婚,因此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