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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

李孟阳律师2021.12.16645人阅读
导读: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次公布的司法解释共包括19条内容,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司法解释的第七条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从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孙军工说,这样的规定从我国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最高法于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15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共收到反馈意见9974条,书面来信181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17家单位专门召开了有关研讨会,形成了书面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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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关系应按照婚姻的存续期间、债务的用途、借款人所使用的名义等因素来进行认定,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法院的判决规则来说,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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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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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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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内容: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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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房产要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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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夫妻离婚房产要怎样分割

    内容:2008年5月,曾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确认该套房产为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张先生对离婚无异议,但提出,这套房产虽然是婚前所购,却是以结婚为目的购买,房产证也是婚后取得的,这房子理所当然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将该套房屋认定为曾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只将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即10万元,判决由曾女士负责归还给张先生。张先生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期间。专家说法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要怎样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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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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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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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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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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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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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内容:二、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那么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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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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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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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

    内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或者登记落户为双方的一般都是个人财产。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于个人的,就根据协议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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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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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界定夫妻的婚前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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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怎样界定夫妻的婚前财产

    内容:婚前财产公证正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做法,先小人后君子,也是为双方考虑,也是对感情的最大负责。婚前财产如何界定: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目的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怎样界定夫妻的婚前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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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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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方式:婚前个人所有的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均认定是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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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应怎样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共同财产应怎样认定

    内容: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张某无相反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获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这些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无争议的。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应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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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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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3.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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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下面的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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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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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怎样区分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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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怎样区分

    内容:《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部分,以及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部分。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各自所有财产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的总和。对于有夫妻之外成员的家庭财产,首先应当分家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怎样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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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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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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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

    内容: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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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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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之间的债务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前财产应该怎样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婚前财产应该怎样认定

    内容: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婚前财产应该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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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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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下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不要让对方管理你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76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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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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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认定: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但是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怎样认定夫妻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又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怎样认定夫妻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又有哪些

    内容: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那么怎样认定夫妻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又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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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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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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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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