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认定标准
导读:
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认可该债务,法庭对该笔债务不予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那么夫妻债务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认可该债务,法庭对该笔债务不予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夫妻债务认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夫妻债务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认可该债务,法庭对该笔债务不予处理。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会处理该笔债务,如果该债务配偶不知情,且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是不需要偿还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