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安全责任有哪些

导读: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那么工程转包安全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关于工程转包安全责任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工程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的图纸、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费用定额及其他有关文件,概略计算的拟建工程费用。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费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的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人民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无效时,可以同时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把好分包认可关。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分包要求时不予认可。建设单位发现承包单位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应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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